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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的通报 (第二期)

更新时间:2023-12-27 浏览量:

      一、通川区第二人民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10月11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省级抽查复查检查组发现,该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15日存在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医保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47667.9元。依据《达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全部违规费用;2.约谈医院负责人。目前,违规金额47667.9元已全部追回。
      二、通川区人民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10月11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省级抽查复查检查组发现,该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15日存在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不合理收费等医保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924564.5元。依据《达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全部违规费用;2.约谈医院负责人。目前,违规金额924564.5元已全部追回。
      三、达州市宏桥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6月14日,达州市医疗保障局组织的全市交叉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超床位住院现象,涉及违规金额29968.32 元。依据《达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全部违规费用;2.约谈医院负责人。目前,违规金额29968.32元已全部追回。
      四、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万盛医药连锁总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29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省级抽查复查检查组发现,该店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存在处方不规范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222元。依据《达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全部违规费用222元,并对涉及的违规金额处两倍违约金;2.约谈药店负责人。目前,违规金额666元已全部追回。
      五、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龙井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29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省级抽查复查检查组发现,该店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存在处方不规范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30元。依据《达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全部违规费用30元,并对涉及的违规金额处两倍违约金;2.约谈药店负责人。目前,违规金额90元已全部追回。
      六、国药控股达州有限公司北外药房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30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省级抽查复查检查组发现,该店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存在处方不规范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1398.6元。依据《达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全部违规费用1398.6元,并对涉及的违规金额处两倍违约金;2.约谈药店负责人。目前,违规金额4195.8元已全部追回。
      七、达州市欢心大药房房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欢心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151.7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1.75元,并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5倍的罚款计227.63元;2.责令该药房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51.75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227.63元已全部上缴。

文章来源:四川先锋网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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