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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帮工受伤害 法官耐心促调解

更新时间:2023-11-10 浏览量:

  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生活当中,遇到朋友或者他人需要帮忙,我们通常会伸出援助之手,但如果在帮忙过程中受伤,责任应由谁承担呢?近日,南江县人民法院长赤法庭成功化解一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2023年1月,原告石某某受邀到被告曹某某家中帮忙抬棺木,原告答应义务无偿帮忙。抬棺木过程中,由于棺木太重,致使原告腰部受伤。后经四川某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石某某构成伤残等级十级,误工期140天,护理期70天,营养期70天。但双方当事人对于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是邻居关系,抬头不见低头见,本着不能因为此事件导致双方关系僵化的原则,决定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双方当事人也明确表示愿意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想法,随后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劝导双方互相体谅并珍惜邻里之情。经过几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履行了部分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义务帮工体现了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互助友爱的良好道德风尚,值得鼓励和提倡,但帮工人应量力而行,务必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维护好自身安全。被帮工人也要为帮工人提供安全的帮工环境和防护措施,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

(作者:鲜蕊糠 常欢)

文章来源:四川先锋网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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